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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代理的我国首例海外投资征收险保险索赔仲裁案件获得胜诉...

近日,本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张爱国律师代理的我国企业投资俄罗斯征收险保险索赔仲裁案件获得胜诉,获赔人民币六千余万。

2006年,浙江某集团公司在俄罗斯投资一亿多元人民币,开发俄罗斯远东地区某林场。2007年,由于国际市场木材价格急剧上升,俄罗斯地方政府采取多种手段,剥夺林场的财产所有权和开发经营权,使林场的经营陷于停滞,并最终通过破产和强行解除林场租赁合同,强行收回林场的开发经营权。俄罗斯地方政府一系列行为,取得了与国家征收类似的效果,构成了间接征收。

2013年,该集团公司委托本所张爱国律师及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朱敬生律师作为代理人,依据保险合同中的征收险条款,共同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我国某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赔偿相关损失。经过两年来多次开庭审理,两位律师克服异国取证困难、法律规定不明、没有先例等不利因素,终获胜诉。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